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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推荐2018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办法
2017.09.13

根据《清华大学关于推荐2018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办法》及《美术学院关于推荐2018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办法》,美术学院推荐2018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录取排序原则如下:

院推荐工作小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拔,在我院下达的招生名额内提出初选名单。信息艺术交叉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科普方向、跨院系学科交叉以面试成绩决定排名;外校申请学生最终依据面试及笔试情况分配各专业名额,择优提出初选名单。对以第二志愿参与排序的学生,面试成绩要减去1分的级差再参与排序。

综合成绩=成绩I×20%+成绩II×50%+面试成绩×30%

注:成绩I:学生前三学年必修及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由学校注册中心提供。

成绩II: 为学生前三学年除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外的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由美院教务办提供。

美术学院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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